Versión en Chino Clásico - Tratado I de GONG SUN LONG ZI 跡府公孫龍子

De Gongsunlongz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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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跡府》 公孫龍,六國時辯士也。疾名實之散亂,因資材之所長,為「守白」之論 。假物取譬,以「守白」辯,謂白馬為非馬也。白馬為非馬者:言白,所 以名色;言馬,所以名形也。色非形,形非色也。夫言色,則形不當與; 言形,則色不宜從。今合以為物,非也。如求白馬於廄中,無有,而有驪 色之馬;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。不可以應有白馬,則所求之馬亡矣,亡則 白馬竟穿曰:「素聞先生高誼,願為弟子久;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 。請去此術,則穿請為弟子」。龍曰:「先生之言悖!龍之所以為名者, 乃以白馬之論爾。今使龍去之,則無以教焉。且欲師之者,以智與學不如 也。今使龍去之,此先教而後師之也。先教而後師之者,悖。且白馬非馬 ,乃仲尼之所取。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,載忘歸之矣,以射蛟兕於雲夢之 圃。而喪其弓,左右請求之,王曰:『止!楚王遺弓,楚人得之,又何求 焉?』仲尼聞之曰:『楚王仁義而未遂也。亦曰丑 公孫龍,趙平原君之 客也。孔穿,孔子之葉也。穿與龍會,穿謂龍曰:「臣居魯,側聞下風, 高先生之智,說先生之行,願受業之日久矣,乃今得見。然所不取先生者 ,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。請去白馬非馬之學,穿請為弟子。」公 孫龍曰:「先生之言,悖!龍之學,以白馬為非馬著也。使龍去之,則龍 無以教。無以教,而乃學於龍也者,悖。且夫欲學於龍者,以智與學焉為 不逮也。今教龍去白馬非馬,是先教而後師之也。先教而後師之,不可。 先生之所以教龍者,似齊王之謂尹文也。齊王之謂尹文曰:『寡人甚好士 ,以齊國無士何也?』尹文曰:『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』齊王無以應。尹 文曰:『今有人於此,事君則忠,事親則孝,交友則信,處鄉則順。有此 四行,可謂士乎?』齊王曰:『善!此真吾所謂士也。』尹文曰:『王得 此人,肯以為臣乎?』王曰:『所願而不可得也。』是時,齊王好勇,於 是尹文曰:『使此人廣庭大眾之中,見侵侮而終不敢鬥,王將以為臣乎? 』王曰:『鉅士也,見侮而不鬥,辱也。辱,則寡人不以為臣矣。』尹文 曰:『唯見辱而不鬥,未失其四行也。是人未失其四行,其所以為士也。 然而王一以為臣,一不以為臣,則向之所謂士者,乃非士乎?』齊王無以 應。尹文曰:『今有人君,將理其國,人有非,則非之。無非,則亦非之 。有功,則賞之。無功,則亦賞之。而怨人之不理也,可乎?』齊王曰: 『不可。』尹文曰:『臣竊觀下吏之理齊,其方若此矣。』王曰:『寡人 理國,信若先生之言,人雖不理,寡人不敢怨也。意未至然與?』尹文曰 :『言之,敢無說乎?王之令曰: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。人有畏王之令者 ,見侮而終不敢鬥,是全王之令也。而王曰:見侮而不敢鬥者,辱也。謂 之辱,非之也。無非,而王辱之,故因除籍不以為臣也。不以為臣者,罰 之也。此無罪而王罰之也。且王辱不敢鬥者,必榮敢鬥者也。榮敢鬥者是 而王是之,必以為臣矣。必以為臣者,賞之也。彼無功而王賞之。王之所 賞,吏之所誅也。上之所是,而法之所非也。賞罰是非,相與四謬,雖十 黃帝,不能理也。』齊王無以應焉。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。子知難白馬 之非馬,不知所以難之說。以此猶知好士之名,而不知察士之類。」